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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语晖 浅谈佛教与基督教----兼答东海一枭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佛教与基督教的根本区别在於一者为人本宗教,一者为神本宗教。从伦理观上看,二者都提供了很好的道德规范,对於教化人心,提高社会道德水准都有很好的作用,但由於二者的根基不同,最终产生的后果大不相同。特别是面对邪恶的专制压迫,佛教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把世界拱手让给撒旦。东海一枭先生认为佛教可以推动自由民主,未免只是一厢情愿。

大乘佛教对於真理本体的认识是“本心本性” 。“自性能生万法,••••••,日月星辰,山河大地,善人恶人,善法恶法,天堂地狱,一切大海,皆在性中” (六祖坛经)。对于佛教徒来说,人生最重要的意义就在于“明心见性” ,从而得到解脱跳出六道轮回而成佛。除了个人解脱以外,大乘佛教还强调“众生无边誓愿渡” 。我对佛教思想有很深的敬意,因为这种教义否定了那些很肤浅的偶像崇拜,并且有强烈的济世渡人的胸怀。佛教确实强调“绕益有情,普渡众生” ,因此我认为简单地把佛教批判为“消极遁世” 是不公平的。佛教的真正问题,在于它是一种人本宗教。由於人性的败坏,以败坏的人为本的道德理想很难在现实世界中真正实现。

佛教的根本错误在於对真理的本体认识不清。六祖慧能在开悟时说:“何期自性本自清静,何期自性本不生灭,••••••,何期自性能生万法” 。“能生万法” 的“自性” 是一种清静,具足,不生不灭的存在。问题是作为血肉之躯的“有情众生” 怎样去认识这种冰冷,无生命,无感情的“自性” 呢?佛教中不同的宗派有不同的修炼途径,念佛,颂经,参禅打坐等等。最终的目的都是要见性,成佛。但根本问题是堕落在“无明” 之下的“有情众生” ,有没有可能去明白本体清静的“无生自性” 呢?“有情” 与“无生” 之间的沟通渠道在那里?

对真理本体的认识不清是佛教的根本错误,也是一切人本宗教的根本错误。由於这一错误,佛教无法对上述问题给出正确的答案。为了解决这一矛盾,佛教将人生虚无化。於是“皮肉是色身,色身是舍宅,不言归依也” 。最终的结论是“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否定了生命的真实性,将其视为一种幻觉,“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 。於是佛教对真理的认识错误产生了真理和人生之间无法沟通的矛盾,进而对人生进行否定来掩盖这一矛盾。这正好印证了基督教神学家加尔文对上帝(基督徒信仰的真理本体) 与人之间关系的论证。加尔文在其巨著《基督教要义》一书开篇第一章就提出:人若不认识上帝,则不能正确认识人本身。这正是佛教错误的根源所在。

对真理本体的认识错误导致了佛教在认识论上的错误。佛教提供的解脱之道是要求人通过修行,明白人生的虚幻无常,进而达到不生不灭的涅盘境界,与本自清静本自具足的“自性” 融为一体,这就是成佛的境界。修行的本体是人,所以佛教实实在在的是一种以人为本的宗教。这种人本宗教的错误在於要求一个虚幻的人,通过修行(这种修行本身也是虚幻的) ,认识到人生是虚幻的,从而解脱成佛。当然,这样的解脱最终也是虚幻的,因为六祖慧能也承认“众生即佛,烦恼即菩提” ,“一念迷佛是众生,一念悟众生是佛” 。可以推论,即使是大彻大悟的六祖,也有一念迷的时候,这时他也需要“邪来正渡” 使自己重新回到“佛”的境界。於是中国传统文化精英所推崇的“本来无一物” 的上上乘境界,实际上还是落入了“时时勤拂拭” 的“不究竟” 的境界。

本体论和认识论的错误注定了佛教的伦理观在现实世界中是无能为力的。尽管我对佛教的伦理怀有深深的敬意(佛教的“五戒” 与“摩西十戒” 的后六戒可谓十分相似) ,但是这种伟大的伦理观由於是建立在错误的根基之上因此在现实中不可能成功。佛教,作为一种否定人的人本主义,在面对“人定胜天” 的那种无法无天的唯物论人本主义时,实实在在是不堪一击的(事实上,所有包括儒教在内的具有伟大伦理道德的高级人本教,都抵挡不过那种厚颜无耻,不忠不义的低级人本教。这正是人性堕落的可悲之处) ,因此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在缅甸,西藏这些佛教非常兴盛的地区,唯物论者轻而易举地就篡夺了权力,从而把佛教徒置于专制压迫之下。当然,反对者可以争辩说,佛教在缅甸,西藏这些地区的不成功是由於教育和科技的不发达所造成的,而不是由於佛教的错误。对於这样的反驳,我们只要稍加思索就会想到在佛教这种否定人生的人本教影响下,教育和科技的发达真正是如梦幻泡影一般。

基督教和佛教则在本体论和认识论上都有根本不同。基督徒所认识的真理本体,是创造天地万物的三位一体的上帝,这位上帝即是真理本身。基督徒所认识的真理,是有生命的真理,是有感情,善善恶恶的真理,这与佛教所谈的那种清静的,冰冷无生的自性完全不同。基督教所认识的真理,对人有着深刻的爱。这种爱深刻到这样一种地步,以致于这个真理主动来到世间,向人显明他本身的性质。 “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 约翰福音:1:17-18) 。这就是“道成肉身” 的意义。上帝是个灵,不是具体的物质,但这个灵是有爱的灵,全能的灵,所以他取了人的形像来到世间,就是耶稣基督。借着人的形像,就以人能明白的方式向人显明了神的本性。所以基督教的神人之间不存在佛教中“有情众生” 和“无生自性” 之间那样不可逾越的鸿沟。基督徒所信的神,是真实可知,说得清道得明的神,而佛教的自性,是“无头无尾,无名无字,无背无面” 的自性(诸人识否?当然不识) 。由於基督教对真理本体有清晰的认识(这不是因为基督徒比佛教徒高明,而是因为神主动向他的子民启示了他自己) ,从而对人也有了清晰的认识。基督徒不需要像佛教徒那样,去否定人生的真实性来掩盖对真理的无知。基督徒的神是真实可知的神,而不是“说是一物而不中” 的心性。基督徒所认识的人生,也是真实的人生。人生的痛苦是真实的痛苦,是由於人背弃了神所致,而不是“烦恼即菩提” 。在认识论上,真正的基督徒应当是彻底的神本主义者。人可以认识上帝是因为上帝首先向人启示了他自己。上帝即真理,他是人生命的源头,所以不是人凭自己的理性去研究真理,而是由真理引导人的理性。在解决人生的痛苦这一问题上,基督徒依靠的是基督在十字架上提供的救赎恩典,而不是靠自己去悟出真理。

神本的真理观和神本的认识论产生的就是神本的伦理观。对基督教伦理观最好的总结就是摩西十戒,前四戒是神人关系,后六戒是人与人的关系。在新约中耶稣基督把十戒总结为两大戒命。第一是尽心尽性尽意地爱神,第二是爱人如己。与佛家的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妄语,不邪淫,不饮酒) 相比,可以看到二者关于人人关系的教导总体上很相似(这是上帝普遍恩典在异教文化中的体现) 。但是关键差别在於基督教的人伦关系是紧紧建立在神人关系之上,这是所有人本宗教所缺乏的。在基督信仰中,人神之间很重要的一重关系就是契约关系。“我要做你们的上帝,你们要做我的子民” 。所以基督徒生命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要遵守人与上帝所立的契约。其核心是“爱人如己” 。爱人的标准是上帝的律法。而上帝的律法是万古不变的,善就是善,恶就是恶。不像佛家的“一切唯心造” ,“无善无不善” ,最终不过是为世人提供了逃避个人义务的借口。

在神本伦理观下所有违背律法的行为还不仅仅是一个在人类眼中是非对错的问题,更严重的是一个亵渎神圣的问题。破坏了人间的公义,还可以用欺骗,收买的手段来逃避惩罚。破坏了上帝的公义,其结局只有一个,死。“罪的工价乃是死”( 罗马书6:23) 。罪人不仅要受今生的刑法,还要受地狱永恒的烈火。上帝说“不许杀人” ,所以杀人是邪恶的,所以动用坦克杀死广场上的学生是邪恶的,不论凶手编造什么“维护稳定” 之类的理由都改变不了其冒犯上帝律法的罪恶。上帝说:“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因此以伪火来迫害法轮功是邪恶的。任何人不论出於什么理由,附和谎言以明哲保身甚至落井下石来获取自身利益都是冒犯上帝的律法,结局都是死罪。在这两件事情上,所有安稳苟活到今天的中国人,不论是基督徒还是非基督徒都冒犯了神圣的律法,因为我们所有人都精明地选择了谎言和沉默,都是帮凶看客,所有安稳苟活的中国人都该下地狱,所有选择与邪恶为伍的西方政客,商人也都该下地狱。上帝是公义信实的,他必报应。因此我们若是今天还只是奢谈什么自由民主,争论什么样的“内圣”才能开出自由民主的“外王”,我们就是最不可救药的地狱之子。被判下地狱的人还配谈什么自由民主,罪人的内心那有什么“圣” ,有的只是“勒索和放荡” 。我们需要的是忏悔和灵魂的拯救,我们需要的是求上帝赐给我们勇气,让我们仅仅能够不再说谎或是卑鄙地保持沉默。

东海一枭先生在《捧出佛家人文主义宝藏》一文中,把佛教界定为“人本的宗教,理性的宗教,平等的宗教” ,我全都赞同。但是由於人性的全然败坏,因此佛教也就成了“堕落人本的宗教,堕落理性的宗教,堕落平等的宗教” 。借用佛家的话语来说,堕落在“无明” 之下的人,通过在菩提树下的冥思,运用堕落在“无明” 之下的“堕落理性” 突然就“大彻大悟” 了?所以佛教就是“堕落理性的宗教” ?既然是在“无明” 之下,怎么又能“悟” 呢?除非“无明” 本身是不真实的,这也正是大乘佛教的标准答案。因此绕了一大圈,悟就等於不悟,无明等於无无明,这就是大乘佛教的理性?“上上乘人” 由於具有这样的理性,因此就成佛成圣,而“下根人” 由於智慧不够,无论怎样求神求佛,还是在六道中轮回,这就是大乘佛教的“众生平等” ?由於佛教缺乏造物主的观念,“上根”,“下智”成了个人自己所修来的果报,果位高的,是因为自己修行得好,悟性高。下等的民众之所以卑贱,是因为前世作了恶所以今生没有智慧没有悟性没有福报。这种理论被专制者稍加利用,就沦为等级制度的依据。而基督教的教义关于人性的教导则是“全然败坏” ,从圣徒亚伯拉罕摩西保罗到卖主的犹大,本质上都不是好东西。亚伯拉罕摩西保罗之所以成为圣徒全是因着至高神的恩典和拣选,并非他们有什么功德。统治者所拥有的权力并不是自己修来的福报,而只是暂时代理神的权柄。统治者一旦越过自己的权限,违背了神的真道,信徒就必须服从神而不是服从当权者。这样的神本教义才能真正有效限制世俗政权的权力,一旦世俗权力被限制在上帝的律法之下,人权必然得到尊重,自由必然得到保障,这绝不是任何人本教义所能相提并论的。

一枭先生戏言上帝不过相当于罗汉的果位,那是对上帝的无知。人本主义者缺乏造物主绝对主权,绝对正义的观念,把上帝与世俗的权力者相提并论,由於在现实世界当中饱受专制者的压迫,因此一旦听到上帝绝对权柄的观念就产生反感和厌恶,总是想追求所谓的平等。事实上,越是高举神的主权,人与人之间就越平等。相反,任何企图限制神的权柄的教义,都是在增加世俗统治者的权力。看当今世上的所有独裁者,哪一个不是在高举人人平等,为人民服务的大旗。基督教信仰的上帝,是绝对正义的上帝,他对世俗的权力没有兴趣,他创造了人并把治理世界的权力交给人,只是要求人按着他的律法行使权力,那就是公义,怜悯,信实。渴望自由的人们根本不用担心上帝会象世俗的独裁者那样来统治这个世界。因为在历史事实当中上帝曾亲自来到世间,他虽有至高的权柄但却取了奴仆的样式,他虽然可以统治全世界却选择了十字架。因此世间所有渴望正义和自由的人士,应当归向这位慈爱的上帝,放弃个人的野心和骄傲,把一切权柄归于上帝,这样世间的君王就不会有践踏人民的机会。当然,反对基督教的人士总是不断地用教会在历史上犯下的错误来攻击上帝,因为历史上政教合一的所谓“神权政治” 确实是残酷地压迫了人性。然而中世纪的所谓“神权政治” 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神权政治,而是被僧侣阶层篡夺了权柄的不折不扣的人本政治。真正的神权统治,是以上帝在圣经中所赐下的律法为准则,通过敬畏上帝的人为代理来实现。这里核心的观念是代理,统治者的权力是来自于上帝,是代理上帝行使权力,而不是前世修来的福报,更不是枪杆子里出政权。一旦统治者违背了上帝的律法,其统治的合法性也就随之丧失。为了有效的限制统治者,人民应当认真的学习圣经,明白什么是上帝的真理,才不会受到当权者的糊弄。这也正是为什么宗教改革以后教会高度重视教育,并把“唯独基督,唯独圣经” 作为最高准则,这正是为了限制包括僧侣阶层在内的当权统治者。在这种教义的推动下,深受宗教改革影响的英国,率先在17世纪启动了现代宪政自由的开端。任何对近代史稍有了解的人都能明白英国的革命在本质上是一场宗教改革运动,而这场宗教改革运动的核心,就是用神本主义来代替人本主义,用圣经的教导来代替人的教导。

一枭先生的另一个错误,是把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这两个完全相反的运动混淆起来,好象是文艺复兴推动了宗教改革。文艺复兴是一场不折不扣的人文主义运动,而宗教改革却是神本主义运动。当然,二者都是对中世纪黑暗势力的一种回应。中世纪的教会,是打着神本旗帜的人本教会。人文主义者的反抗运动,是把攻击的对象锁定为教会的神本旗帜,因此是以抛弃上帝的真理来打击教会,实际上是打错了对象,结果把世界引向堕落。宗教改革者们才是真正的智慧者,他们以来自上帝的智慧,深刻地洞悉到教会的问题,并不是神本得过了头,而是神本得根本不够,因此宗教改革是高举神本主义,打击了教会的人本主义本质,这才是真正的对症下药,有的放矢。人本主义产生的后果是人类社会的放纵和堕落,在较好的情况下产生的是法国式的民主(在纳粹的武力威胁下迅速投降,在中共的利益诱惑下迅速放弃原则的“民主” 法国) ,在较坏的情况下产生的则是纳粹主义,共产主义。而神本主义产生的则是以敬虔和个人自治为基础的英美宪政自由(当然,今天的英美也十分堕落,因为他们也 “以人为本”了) 。

至於一枭先生以“亚洲四小龙” 为例来为儒佛文化辩解,未免牵强附会。众所周知,日本和香港的自由和繁荣,基本上是西方殖民统治的结果,并非从传统文化中开出。而台湾民主运动的几位主要推动者都是基督徒,而非佛教徒或儒教徒。至於新加坡是否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国家还是个大问题,李家父子把持下的新加坡,尽管经济很繁荣,道义上却很渺小,不知道怎么会被一枭先生所欣赏?

简言之,佛教算得上是伟大的人生智慧,但却不是“究竟” 的智慧,佛教教导的“平等” 也不是究竟的平等。佛教把成佛的使命交给个人,尽管宣称其终级真理“自性” ,也就是“佛”,对人人都平等,但“自性” 却不能救人,还得要人自己去“悟” ,由於各人根性不一,悟不通的人还是陷入轮回。因此佛教的“平等” 最终还是禅外言禅,梦中说梦。基督教并不高调宣扬平等(人是人神是神怎么平等) ,上帝的救赎也只是“有限救赎”,并非人本式的“平等博爱”。然而基督教的神想救谁就能救谁,救恩的原则是“无条件拣选” ,不管是什么蠢笨如牛的人,只要被选,必然得救。而且是“一次得救,永远得救” 。佛教的“自性” ,充其量是圣经所说的“未识之神”( 使徒行传17:23) ,虽然高唱“众生平等” ,却任凭“上根者” 蔑视“下民” ,“中民” 而无能为力。基督教的上帝,虽然是“我要恩待谁就恩待谁,我不恩待谁就不恩待谁” 的“不平等” 上帝,却是位能够叫至高者降为卑贱,叫卑贱者成为至高的大有能力的神。孰为真究竟?孰为真平等?还望一枭先生等深思!!!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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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枫下拾英 / 心灵感悟 / 卢语晖 浅谈佛教与基督教----兼答东海一枭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佛教与基督教的根本区别在於一者为人本宗教,一者为神本宗教。从伦理观上看,二者都提供了很好的道德规范,对於教化人心,提高社会道德水准都有很好的作用,但由於二者的根基不同,最终产生的后果大不相同。特别是面对邪恶的专制压迫,佛教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把世界拱手让给撒旦。东海一枭先生认为佛教可以推动自由民主,未免只是一厢情愿。

    大乘佛教对於真理本体的认识是“本心本性” 。“自性能生万法,••••••,日月星辰,山河大地,善人恶人,善法恶法,天堂地狱,一切大海,皆在性中” (六祖坛经)。对于佛教徒来说,人生最重要的意义就在于“明心见性” ,从而得到解脱跳出六道轮回而成佛。除了个人解脱以外,大乘佛教还强调“众生无边誓愿渡” 。我对佛教思想有很深的敬意,因为这种教义否定了那些很肤浅的偶像崇拜,并且有强烈的济世渡人的胸怀。佛教确实强调“绕益有情,普渡众生” ,因此我认为简单地把佛教批判为“消极遁世” 是不公平的。佛教的真正问题,在于它是一种人本宗教。由於人性的败坏,以败坏的人为本的道德理想很难在现实世界中真正实现。

    佛教的根本错误在於对真理的本体认识不清。六祖慧能在开悟时说:“何期自性本自清静,何期自性本不生灭,••••••,何期自性能生万法” 。“能生万法” 的“自性” 是一种清静,具足,不生不灭的存在。问题是作为血肉之躯的“有情众生” 怎样去认识这种冰冷,无生命,无感情的“自性” 呢?佛教中不同的宗派有不同的修炼途径,念佛,颂经,参禅打坐等等。最终的目的都是要见性,成佛。但根本问题是堕落在“无明” 之下的“有情众生” ,有没有可能去明白本体清静的“无生自性” 呢?“有情” 与“无生” 之间的沟通渠道在那里?

    对真理本体的认识不清是佛教的根本错误,也是一切人本宗教的根本错误。由於这一错误,佛教无法对上述问题给出正确的答案。为了解决这一矛盾,佛教将人生虚无化。於是“皮肉是色身,色身是舍宅,不言归依也” 。最终的结论是“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否定了生命的真实性,将其视为一种幻觉,“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 。於是佛教对真理的认识错误产生了真理和人生之间无法沟通的矛盾,进而对人生进行否定来掩盖这一矛盾。这正好印证了基督教神学家加尔文对上帝(基督徒信仰的真理本体) 与人之间关系的论证。加尔文在其巨著《基督教要义》一书开篇第一章就提出:人若不认识上帝,则不能正确认识人本身。这正是佛教错误的根源所在。

    对真理本体的认识错误导致了佛教在认识论上的错误。佛教提供的解脱之道是要求人通过修行,明白人生的虚幻无常,进而达到不生不灭的涅盘境界,与本自清静本自具足的“自性” 融为一体,这就是成佛的境界。修行的本体是人,所以佛教实实在在的是一种以人为本的宗教。这种人本宗教的错误在於要求一个虚幻的人,通过修行(这种修行本身也是虚幻的) ,认识到人生是虚幻的,从而解脱成佛。当然,这样的解脱最终也是虚幻的,因为六祖慧能也承认“众生即佛,烦恼即菩提” ,“一念迷佛是众生,一念悟众生是佛” 。可以推论,即使是大彻大悟的六祖,也有一念迷的时候,这时他也需要“邪来正渡” 使自己重新回到“佛”的境界。於是中国传统文化精英所推崇的“本来无一物” 的上上乘境界,实际上还是落入了“时时勤拂拭” 的“不究竟” 的境界。

    本体论和认识论的错误注定了佛教的伦理观在现实世界中是无能为力的。尽管我对佛教的伦理怀有深深的敬意(佛教的“五戒” 与“摩西十戒” 的后六戒可谓十分相似) ,但是这种伟大的伦理观由於是建立在错误的根基之上因此在现实中不可能成功。佛教,作为一种否定人的人本主义,在面对“人定胜天” 的那种无法无天的唯物论人本主义时,实实在在是不堪一击的(事实上,所有包括儒教在内的具有伟大伦理道德的高级人本教,都抵挡不过那种厚颜无耻,不忠不义的低级人本教。这正是人性堕落的可悲之处) ,因此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在缅甸,西藏这些佛教非常兴盛的地区,唯物论者轻而易举地就篡夺了权力,从而把佛教徒置于专制压迫之下。当然,反对者可以争辩说,佛教在缅甸,西藏这些地区的不成功是由於教育和科技的不发达所造成的,而不是由於佛教的错误。对於这样的反驳,我们只要稍加思索就会想到在佛教这种否定人生的人本教影响下,教育和科技的发达真正是如梦幻泡影一般。

    基督教和佛教则在本体论和认识论上都有根本不同。基督徒所认识的真理本体,是创造天地万物的三位一体的上帝,这位上帝即是真理本身。基督徒所认识的真理,是有生命的真理,是有感情,善善恶恶的真理,这与佛教所谈的那种清静的,冰冷无生的自性完全不同。基督教所认识的真理,对人有着深刻的爱。这种爱深刻到这样一种地步,以致于这个真理主动来到世间,向人显明他本身的性质。 “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 约翰福音:1:17-18) 。这就是“道成肉身” 的意义。上帝是个灵,不是具体的物质,但这个灵是有爱的灵,全能的灵,所以他取了人的形像来到世间,就是耶稣基督。借着人的形像,就以人能明白的方式向人显明了神的本性。所以基督教的神人之间不存在佛教中“有情众生” 和“无生自性” 之间那样不可逾越的鸿沟。基督徒所信的神,是真实可知,说得清道得明的神,而佛教的自性,是“无头无尾,无名无字,无背无面” 的自性(诸人识否?当然不识) 。由於基督教对真理本体有清晰的认识(这不是因为基督徒比佛教徒高明,而是因为神主动向他的子民启示了他自己) ,从而对人也有了清晰的认识。基督徒不需要像佛教徒那样,去否定人生的真实性来掩盖对真理的无知。基督徒的神是真实可知的神,而不是“说是一物而不中” 的心性。基督徒所认识的人生,也是真实的人生。人生的痛苦是真实的痛苦,是由於人背弃了神所致,而不是“烦恼即菩提” 。在认识论上,真正的基督徒应当是彻底的神本主义者。人可以认识上帝是因为上帝首先向人启示了他自己。上帝即真理,他是人生命的源头,所以不是人凭自己的理性去研究真理,而是由真理引导人的理性。在解决人生的痛苦这一问题上,基督徒依靠的是基督在十字架上提供的救赎恩典,而不是靠自己去悟出真理。

    神本的真理观和神本的认识论产生的就是神本的伦理观。对基督教伦理观最好的总结就是摩西十戒,前四戒是神人关系,后六戒是人与人的关系。在新约中耶稣基督把十戒总结为两大戒命。第一是尽心尽性尽意地爱神,第二是爱人如己。与佛家的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妄语,不邪淫,不饮酒) 相比,可以看到二者关于人人关系的教导总体上很相似(这是上帝普遍恩典在异教文化中的体现) 。但是关键差别在於基督教的人伦关系是紧紧建立在神人关系之上,这是所有人本宗教所缺乏的。在基督信仰中,人神之间很重要的一重关系就是契约关系。“我要做你们的上帝,你们要做我的子民” 。所以基督徒生命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要遵守人与上帝所立的契约。其核心是“爱人如己” 。爱人的标准是上帝的律法。而上帝的律法是万古不变的,善就是善,恶就是恶。不像佛家的“一切唯心造” ,“无善无不善” ,最终不过是为世人提供了逃避个人义务的借口。

    在神本伦理观下所有违背律法的行为还不仅仅是一个在人类眼中是非对错的问题,更严重的是一个亵渎神圣的问题。破坏了人间的公义,还可以用欺骗,收买的手段来逃避惩罚。破坏了上帝的公义,其结局只有一个,死。“罪的工价乃是死”( 罗马书6:23) 。罪人不仅要受今生的刑法,还要受地狱永恒的烈火。上帝说“不许杀人” ,所以杀人是邪恶的,所以动用坦克杀死广场上的学生是邪恶的,不论凶手编造什么“维护稳定” 之类的理由都改变不了其冒犯上帝律法的罪恶。上帝说:“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因此以伪火来迫害法轮功是邪恶的。任何人不论出於什么理由,附和谎言以明哲保身甚至落井下石来获取自身利益都是冒犯上帝的律法,结局都是死罪。在这两件事情上,所有安稳苟活到今天的中国人,不论是基督徒还是非基督徒都冒犯了神圣的律法,因为我们所有人都精明地选择了谎言和沉默,都是帮凶看客,所有安稳苟活的中国人都该下地狱,所有选择与邪恶为伍的西方政客,商人也都该下地狱。上帝是公义信实的,他必报应。因此我们若是今天还只是奢谈什么自由民主,争论什么样的“内圣”才能开出自由民主的“外王”,我们就是最不可救药的地狱之子。被判下地狱的人还配谈什么自由民主,罪人的内心那有什么“圣” ,有的只是“勒索和放荡” 。我们需要的是忏悔和灵魂的拯救,我们需要的是求上帝赐给我们勇气,让我们仅仅能够不再说谎或是卑鄙地保持沉默。

    东海一枭先生在《捧出佛家人文主义宝藏》一文中,把佛教界定为“人本的宗教,理性的宗教,平等的宗教” ,我全都赞同。但是由於人性的全然败坏,因此佛教也就成了“堕落人本的宗教,堕落理性的宗教,堕落平等的宗教” 。借用佛家的话语来说,堕落在“无明” 之下的人,通过在菩提树下的冥思,运用堕落在“无明” 之下的“堕落理性” 突然就“大彻大悟” 了?所以佛教就是“堕落理性的宗教” ?既然是在“无明” 之下,怎么又能“悟” 呢?除非“无明” 本身是不真实的,这也正是大乘佛教的标准答案。因此绕了一大圈,悟就等於不悟,无明等於无无明,这就是大乘佛教的理性?“上上乘人” 由於具有这样的理性,因此就成佛成圣,而“下根人” 由於智慧不够,无论怎样求神求佛,还是在六道中轮回,这就是大乘佛教的“众生平等” ?由於佛教缺乏造物主的观念,“上根”,“下智”成了个人自己所修来的果报,果位高的,是因为自己修行得好,悟性高。下等的民众之所以卑贱,是因为前世作了恶所以今生没有智慧没有悟性没有福报。这种理论被专制者稍加利用,就沦为等级制度的依据。而基督教的教义关于人性的教导则是“全然败坏” ,从圣徒亚伯拉罕摩西保罗到卖主的犹大,本质上都不是好东西。亚伯拉罕摩西保罗之所以成为圣徒全是因着至高神的恩典和拣选,并非他们有什么功德。统治者所拥有的权力并不是自己修来的福报,而只是暂时代理神的权柄。统治者一旦越过自己的权限,违背了神的真道,信徒就必须服从神而不是服从当权者。这样的神本教义才能真正有效限制世俗政权的权力,一旦世俗权力被限制在上帝的律法之下,人权必然得到尊重,自由必然得到保障,这绝不是任何人本教义所能相提并论的。

    一枭先生戏言上帝不过相当于罗汉的果位,那是对上帝的无知。人本主义者缺乏造物主绝对主权,绝对正义的观念,把上帝与世俗的权力者相提并论,由於在现实世界当中饱受专制者的压迫,因此一旦听到上帝绝对权柄的观念就产生反感和厌恶,总是想追求所谓的平等。事实上,越是高举神的主权,人与人之间就越平等。相反,任何企图限制神的权柄的教义,都是在增加世俗统治者的权力。看当今世上的所有独裁者,哪一个不是在高举人人平等,为人民服务的大旗。基督教信仰的上帝,是绝对正义的上帝,他对世俗的权力没有兴趣,他创造了人并把治理世界的权力交给人,只是要求人按着他的律法行使权力,那就是公义,怜悯,信实。渴望自由的人们根本不用担心上帝会象世俗的独裁者那样来统治这个世界。因为在历史事实当中上帝曾亲自来到世间,他虽有至高的权柄但却取了奴仆的样式,他虽然可以统治全世界却选择了十字架。因此世间所有渴望正义和自由的人士,应当归向这位慈爱的上帝,放弃个人的野心和骄傲,把一切权柄归于上帝,这样世间的君王就不会有践踏人民的机会。当然,反对基督教的人士总是不断地用教会在历史上犯下的错误来攻击上帝,因为历史上政教合一的所谓“神权政治” 确实是残酷地压迫了人性。然而中世纪的所谓“神权政治” 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神权政治,而是被僧侣阶层篡夺了权柄的不折不扣的人本政治。真正的神权统治,是以上帝在圣经中所赐下的律法为准则,通过敬畏上帝的人为代理来实现。这里核心的观念是代理,统治者的权力是来自于上帝,是代理上帝行使权力,而不是前世修来的福报,更不是枪杆子里出政权。一旦统治者违背了上帝的律法,其统治的合法性也就随之丧失。为了有效的限制统治者,人民应当认真的学习圣经,明白什么是上帝的真理,才不会受到当权者的糊弄。这也正是为什么宗教改革以后教会高度重视教育,并把“唯独基督,唯独圣经” 作为最高准则,这正是为了限制包括僧侣阶层在内的当权统治者。在这种教义的推动下,深受宗教改革影响的英国,率先在17世纪启动了现代宪政自由的开端。任何对近代史稍有了解的人都能明白英国的革命在本质上是一场宗教改革运动,而这场宗教改革运动的核心,就是用神本主义来代替人本主义,用圣经的教导来代替人的教导。

    一枭先生的另一个错误,是把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这两个完全相反的运动混淆起来,好象是文艺复兴推动了宗教改革。文艺复兴是一场不折不扣的人文主义运动,而宗教改革却是神本主义运动。当然,二者都是对中世纪黑暗势力的一种回应。中世纪的教会,是打着神本旗帜的人本教会。人文主义者的反抗运动,是把攻击的对象锁定为教会的神本旗帜,因此是以抛弃上帝的真理来打击教会,实际上是打错了对象,结果把世界引向堕落。宗教改革者们才是真正的智慧者,他们以来自上帝的智慧,深刻地洞悉到教会的问题,并不是神本得过了头,而是神本得根本不够,因此宗教改革是高举神本主义,打击了教会的人本主义本质,这才是真正的对症下药,有的放矢。人本主义产生的后果是人类社会的放纵和堕落,在较好的情况下产生的是法国式的民主(在纳粹的武力威胁下迅速投降,在中共的利益诱惑下迅速放弃原则的“民主” 法国) ,在较坏的情况下产生的则是纳粹主义,共产主义。而神本主义产生的则是以敬虔和个人自治为基础的英美宪政自由(当然,今天的英美也十分堕落,因为他们也 “以人为本”了) 。

    至於一枭先生以“亚洲四小龙” 为例来为儒佛文化辩解,未免牵强附会。众所周知,日本和香港的自由和繁荣,基本上是西方殖民统治的结果,并非从传统文化中开出。而台湾民主运动的几位主要推动者都是基督徒,而非佛教徒或儒教徒。至於新加坡是否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国家还是个大问题,李家父子把持下的新加坡,尽管经济很繁荣,道义上却很渺小,不知道怎么会被一枭先生所欣赏?

    简言之,佛教算得上是伟大的人生智慧,但却不是“究竟” 的智慧,佛教教导的“平等” 也不是究竟的平等。佛教把成佛的使命交给个人,尽管宣称其终级真理“自性” ,也就是“佛”,对人人都平等,但“自性” 却不能救人,还得要人自己去“悟” ,由於各人根性不一,悟不通的人还是陷入轮回。因此佛教的“平等” 最终还是禅外言禅,梦中说梦。基督教并不高调宣扬平等(人是人神是神怎么平等) ,上帝的救赎也只是“有限救赎”,并非人本式的“平等博爱”。然而基督教的神想救谁就能救谁,救恩的原则是“无条件拣选” ,不管是什么蠢笨如牛的人,只要被选,必然得救。而且是“一次得救,永远得救” 。佛教的“自性” ,充其量是圣经所说的“未识之神”( 使徒行传17:23) ,虽然高唱“众生平等” ,却任凭“上根者” 蔑视“下民” ,“中民” 而无能为力。基督教的上帝,虽然是“我要恩待谁就恩待谁,我不恩待谁就不恩待谁” 的“不平等” 上帝,却是位能够叫至高者降为卑贱,叫卑贱者成为至高的大有能力的神。孰为真究竟?孰为真平等?还望一枭先生等深思!!!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此文以这句为中心:“特别是面对邪恶的压迫,佛教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把世界拱手让给撒旦。” 看看这儿,哪天没有诽谤?
      • 撒旦就在我们中间,如同吼叫的狮子,遍地游行,寻找可吞吃的人。
        • 连吞数名基督徒,
      • 佛教徒没有攻击力,纯粹防御抵挡,让人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