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 3A.如果神变为人,那么此人必须能藉行神迹显出他超自然的能力。
1B.圣经上的见证
“你们去把所看见、所听见的事告诉约翰,就是瞎子看见、瘸子行走、长大麻疯的洁净、聋子听见、死人复活、穷人有福音传给他们。”(路加福音七章22节)
由耶稣所行的神迹当中,我们看出他多方面的能力:超越自然的能力、超越疾病的能力、超越魔鬼的能力、创造的能力及超越死亡的能力。过去的预言及有关弥赛亚的见证都已一一地应验在耶稣身上。
下面我们列出这方面见证的章节:
医治肉体的神迹:
一个大麻疯者,马太八章2-4节;马可一章40-45节;路加五章12-15节。
一个瘫痪者,马太九章2-8节;马可二章3-12节;路加五章18-26节。
热病(彼得的岳母),马太八章14-17节;马可一章29-31节。
大臣的儿子得医治,约翰四章46-53节。
肉体有缺隐的,约翰五章1-9节。
枯干的手,马太十二章9-13节;马可三章1-6节;路加六章6-11节。
聋子与哑巴,马可七章31-37节。
伯赛大的瞎子,马可八章22-25节;耶路撒冷的瞎子,约翰九章;耶利哥的瞎子巴底买,马可十章46-52节。
十个大麻疯的患者,路加十七章11-19节。
大祭司的仆人马勒古的耳朵,路加二十二章47-51节。
患血漏病的女人,马太九章20-22节;马可五章25-34节;路加八章43-48节。
患水臌(肿)的,路加十四章2-4节。
超自然的神迹
在迦拿变水为酒,约翰二章1-11节。
平息风浪,马太八章23-27节;马可四章35-41节;路加八章22-25节。
捕鱼,路加五章1-11节;约翰二十一章6节。
使食物变多,喂饱五千人,马太十四章15-21节;马可六章34-44节;路加九章11-17节;约翰六章1-14节。喂饱四千人,马太十五章32-39节;马可八章1-9节。
在水上行走,马太十四章22-23节;马可六章45-52节;约翰六章19节。
从鱼口中得钱,马太十七章24-27节。
使无花果树枯干,马太二十一章18-22节;马可十一章12-14节。
使人复活的神迹
睚鲁的女儿,马太九章18-26节;马可五章35-43节;路加八章41-56节。
寡妇的儿子,路加七章11-15节。
伯大尼的拉撒路,约翰十一章1-44节。48/500
2B.世人对耶稣所行神迹的注释及引证
“耶稣显示出超自然的能力,这种能力只有自然界的主宰--神才拥有。”23/56
路易士(C.S.Lewis)针对这点在所著《神迹》(Miracles,Mac-Millian出版)一书中说:“我认为若将印度教及伊斯兰教中的神迹部分除去,并不致损害其基本的教义,但若将神迹由基督教信仰中除去就不行了。基督教本身就是一个大神迹,可惜自然主义学派的基督教却把这些神迹除去,简直等于摒弃基督教的精义。”22/83
兰姆(Bernard Ramm)解释耶稣行神迹的另一个意义说:“在基督教以外的其他宗教当中也有神迹,但在神迹出现前,人们已经相信这种宗教了,但圣经中的神迹却是建立基督教信仰的主要基石,这与世间其他宗教有极大的差异。当初的以色列人全靠神迹才得以建国,摩西的律法是在超自然的环境下所颁发的,很多以色列人的先知是因为有行神迹的能力才被人相信是神的代言人。耶稣来到世上不但传福音也行神迹,他的门徒时而也行神奇的事,藉着这些神迹奇事人才可确认基督教的信仰是真实无讹的。”34/142,143
沙夫(Philip Schaff)说:“……圣经中的神迹与一般不诚实的作为,无用、无稽的神迹相比,其间的差别是很显著的。那些招摇、简易的神迹在一般人看来都知道是人的作为,却不能称为神的作为。”40/105
格里夫·多马(Griffith Thomas)继续沿着这思路讨论:“福音书中论及神迹时,当用一个很普通的字--工作(Works),神迹乃是耶稣生活中一种自然的和必然表现,这正表现了他的身份”47/50
超自然的神迹也可以将行奇迹之人的个性彰显出来。
格里夫·多马(Griffith Thomas )继续写道:“现在问题可简化为;若真有这样一个具有超自然能力的人存在,那么他超自然的行为是否能与他的生命相配呢?我们从耶稣所行之神迹的特色、它们的功用、行神迹时所受环境的约束、神迹在耶稣的传道生涯中所占微不足道的地位,以及他如何经常提醒人重建与神之间的关系远较看神迹为重要这种种事上看来,恰与神奇超人的耶稣的作为和所行神迹相吻合。” 47/54
沙夫告诉我们:“这一切的神迹不过是耶稣超自然生命的一种流露,他行神迹就象我们每天在日常生活中工作行事一样容易。” 47/76,77
沙氏继续说:“耶稣行神迹的动机十分单纯,不外是为了荣耀神及帮助人。他所行的乃是爱与恩典的神迹,充满着启示与意义,与他的个性及使命完全相符。”41/91
蔡斯(F.H.Chase)说:“福音书中所记载的神迹,其动机与范畴都是一样的,虽然它们都散载在各福音书中。但只要我们仔细研究其中的关系就可以发现神迹之间的一致性,它们将我们救主在世的全部工作表明出来。这些神迹并不是用来张扬他的神圣及能力,而是为了革新复杂的人性,恢复物质世界中的秩序。若这些神迹只是为了彰显神的伟大及荣耀以期引起人的注意力,那么世人必然很难由神迹之间看出其中微妙的关连性来。”6/404
卡卫(A.E.Carvie)提及:“神迹与耶稣的个性及意识是绝对一致的,它不是用来证明神外在的能力,而是为要藉着神的独生子及世人的长兄--耶稣基督彰显出天父所赐与人的慈爱、怜悯和恩典。”10/51,52
格里夫·多马(Griffith Thomas)最后总结说:“今天对我们来说耶稣,本身就是一个大神迹,我们的思路应该由耶稣演变到神迹,而非由神迹到耶稣。”47/49
3B.早期犹太人的见证
史涛弗(Ethelbert Stauffer)在《耶稣与他的故事》(Jesue and His Story,Alfrde A.Knopf公司,1960年出版)一书中写道:“我们从犹太人的律法及史籍中找到很多有关耶稣行神迹的资料。”
“约在公元95年左右,利达人海兰奴的儿子,也是犹太人的教师以拉结(Eliezer ben Hyraanus of Lydda)曾谈到耶稣的神奇妙术。”45/10
“约在同一时期(公元95-100),我们又发现有文字记载:‘耶稣行使魔术,领以色列人误入歧途。’”(录自撒都该人文献,Sanhedrin 43a)。45/10
“约在公元110年左右,巴勒斯坦的犹太人中起争论,辩及奉耶稣之名求神医治疾病是否可行。”45/10故奉耶稣之名去病正说明耶稣亲自行过这一神迹。
另外我们从罗马皇帝朱利安(Julian of Apostate,公元361-363年)所著反基督教的作品中,也可略知耶稣能行神迹之事。朱利安乃当时压迫基督教最烈的罗马大帝,他写道:
“耶 稣……已被人歌颂有三百年,可是他一生中并未行过任何伟大闻名之事,只不过是在伯大尼的乡村中,治愈瘸腿的、瞎眼的以及为被鬼附之人驱鬼而已。”41/133朱利安皇帝在攻击耶稣时,却无意地承认他有行神迹的能力。
4B.平息指控
兰姆(Bernard Ramm)说:“如果神迹是人类感官可以感觉到的,那么他们就成为可以见证的事实。如果这些神迹被很实在地印证过,那么任何有关文字记载都与我们个人眼见一样的可靠。”34/140
耶稣的许多神迹都是在众人面前行的,可供怀疑者明察细究。现在让我们首先来看看圣经中有关耶稣使拉撒路复活的记载。
兰姆(Bernard Ramm)观察说:“如果约翰真的看见拉撒路由死里复活,于是在记忆犹新的情况下来,将此事忠实地记录下来,那么读约翰的见证就如我们亲眼看见一样。”34/140,141
论到拉撒路由死里复活一事,我们要注意反对基督的人亦不否认这个神迹,他们只是想要在所有的人都归信他之前把耶稣杀了(约翰福音十一章48节)。
因此根据沙夫的意见,凡与耶稣同一时代的人,这当然也包括了反对他的人,均一律能证明耶稣有行神迹的能力。只是他的仇敌把这种超自然的能力归诸撒但,信他的人则将这种能力归诸于神(马太福音十二章24节)
在回答以上之指控时,耶稣回答说:“凡一国自相分争就成为荒场,一城一家自相分争,必站立不住。若撒但赶逐撒但,就是自相分争,他的国怎能站得住呢?”(马太福音十二章25,26节)
根据所看见的事实与证据,我们发现福音书中所记载的神迹不会因异教之夸张及迷信所行出的异能而受损。不错,有些神迹是假造的,但这并不证明一切的神迹都是假的。
神迹之所以难为人所接受,乃是因为它违反自然律的缘故。根据李德尔先生的解释(Paul Lirrle),自然律不能生出神迹来,它只能描述神的创造。当讨论耶稣行神迹时,我们必须知道这是神出现而改变事物之常规所致。
神迹乃是神与人交通的一种方法,所以整个问题的关键乃在于信不信神的存在。
格里夫·多马(Griffith Thomas)针对这点作进一步的解释说:“如果我们接受封闭式的科学理论,只相信自然界的统一性及连续性(Uniformity of Continuity),而不相信神有突破自然律的能力,那么神迹对我们来说自然是不可能发生的了。神迹既不可能发生,那么行神迹的耶稣也自然不可能存在了。所以问题不在探讨神迹的证据,而是要先决定我们对神迹所持的立场。”47/52
李德尔(Paul Little)在《你为何要信》(Konw Why You Believe,Scripture Press,1967)一书中说道:“科学只能说明神迹违反自然界的因果律,它却不能‘禁止’神迹的发生。因为自然律不能创造事物,因此它也无力禁止事物的发生。”23/125
沙夫(Philip Schaff)解释自然律时说:“真正的神迹是超越自然的,但却不违背自然…它们彰显出自然界中更高的一个律,因此较低的自然律也必须遵守此律。”41/92
下面我们将引用布卢德(John A.Broadus)及卡卫(A.E.Garvie)的话作结论:
“且信福音书中的记载为真……如果拿撒勒人耶稣并未行过神迹,那么他就是多次撒谎了。我们要不就相信,他所说的话从没有人说过,批评家从他身上找不出可指责的错误来……且行过许多神迹,要不就相信他个撒谎家。”11/72
卡卫说:“……基督即为神的儿子,来到世间为要拯救人类,却不行神迹,那这实在要比叫我们单纯相信福音书中的记载更难。”11/73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1B.圣经上的见证
“你们去把所看见、所听见的事告诉约翰,就是瞎子看见、瘸子行走、长大麻疯的洁净、聋子听见、死人复活、穷人有福音传给他们。”(路加福音七章22节)
由耶稣所行的神迹当中,我们看出他多方面的能力:超越自然的能力、超越疾病的能力、超越魔鬼的能力、创造的能力及超越死亡的能力。过去的预言及有关弥赛亚的见证都已一一地应验在耶稣身上。
下面我们列出这方面见证的章节:
医治肉体的神迹:
一个大麻疯者,马太八章2-4节;马可一章40-45节;路加五章12-15节。
一个瘫痪者,马太九章2-8节;马可二章3-12节;路加五章18-26节。
热病(彼得的岳母),马太八章14-17节;马可一章29-31节。
大臣的儿子得医治,约翰四章46-53节。
肉体有缺隐的,约翰五章1-9节。
枯干的手,马太十二章9-13节;马可三章1-6节;路加六章6-11节。
聋子与哑巴,马可七章31-37节。
伯赛大的瞎子,马可八章22-25节;耶路撒冷的瞎子,约翰九章;耶利哥的瞎子巴底买,马可十章46-52节。
十个大麻疯的患者,路加十七章11-19节。
大祭司的仆人马勒古的耳朵,路加二十二章47-51节。
患血漏病的女人,马太九章20-22节;马可五章25-34节;路加八章43-48节。
患水臌(肿)的,路加十四章2-4节。
超自然的神迹
在迦拿变水为酒,约翰二章1-11节。
平息风浪,马太八章23-27节;马可四章35-41节;路加八章22-25节。
捕鱼,路加五章1-11节;约翰二十一章6节。
使食物变多,喂饱五千人,马太十四章15-21节;马可六章34-44节;路加九章11-17节;约翰六章1-14节。喂饱四千人,马太十五章32-39节;马可八章1-9节。
在水上行走,马太十四章22-23节;马可六章45-52节;约翰六章19节。
从鱼口中得钱,马太十七章24-27节。
使无花果树枯干,马太二十一章18-22节;马可十一章12-14节。
使人复活的神迹
睚鲁的女儿,马太九章18-26节;马可五章35-43节;路加八章41-56节。
寡妇的儿子,路加七章11-15节。
伯大尼的拉撒路,约翰十一章1-44节。48/500
2B.世人对耶稣所行神迹的注释及引证
“耶稣显示出超自然的能力,这种能力只有自然界的主宰--神才拥有。”23/56
路易士(C.S.Lewis)针对这点在所著《神迹》(Miracles,Mac-Millian出版)一书中说:“我认为若将印度教及伊斯兰教中的神迹部分除去,并不致损害其基本的教义,但若将神迹由基督教信仰中除去就不行了。基督教本身就是一个大神迹,可惜自然主义学派的基督教却把这些神迹除去,简直等于摒弃基督教的精义。”22/83
兰姆(Bernard Ramm)解释耶稣行神迹的另一个意义说:“在基督教以外的其他宗教当中也有神迹,但在神迹出现前,人们已经相信这种宗教了,但圣经中的神迹却是建立基督教信仰的主要基石,这与世间其他宗教有极大的差异。当初的以色列人全靠神迹才得以建国,摩西的律法是在超自然的环境下所颁发的,很多以色列人的先知是因为有行神迹的能力才被人相信是神的代言人。耶稣来到世上不但传福音也行神迹,他的门徒时而也行神奇的事,藉着这些神迹奇事人才可确认基督教的信仰是真实无讹的。”34/142,143
沙夫(Philip Schaff)说:“……圣经中的神迹与一般不诚实的作为,无用、无稽的神迹相比,其间的差别是很显著的。那些招摇、简易的神迹在一般人看来都知道是人的作为,却不能称为神的作为。”40/105
格里夫·多马(Griffith Thomas)继续沿着这思路讨论:“福音书中论及神迹时,当用一个很普通的字--工作(Works),神迹乃是耶稣生活中一种自然的和必然表现,这正表现了他的身份”47/50
超自然的神迹也可以将行奇迹之人的个性彰显出来。
格里夫·多马(Griffith Thomas )继续写道:“现在问题可简化为;若真有这样一个具有超自然能力的人存在,那么他超自然的行为是否能与他的生命相配呢?我们从耶稣所行之神迹的特色、它们的功用、行神迹时所受环境的约束、神迹在耶稣的传道生涯中所占微不足道的地位,以及他如何经常提醒人重建与神之间的关系远较看神迹为重要这种种事上看来,恰与神奇超人的耶稣的作为和所行神迹相吻合。” 47/54
沙夫告诉我们:“这一切的神迹不过是耶稣超自然生命的一种流露,他行神迹就象我们每天在日常生活中工作行事一样容易。” 47/76,77
沙氏继续说:“耶稣行神迹的动机十分单纯,不外是为了荣耀神及帮助人。他所行的乃是爱与恩典的神迹,充满着启示与意义,与他的个性及使命完全相符。”41/91
蔡斯(F.H.Chase)说:“福音书中所记载的神迹,其动机与范畴都是一样的,虽然它们都散载在各福音书中。但只要我们仔细研究其中的关系就可以发现神迹之间的一致性,它们将我们救主在世的全部工作表明出来。这些神迹并不是用来张扬他的神圣及能力,而是为了革新复杂的人性,恢复物质世界中的秩序。若这些神迹只是为了彰显神的伟大及荣耀以期引起人的注意力,那么世人必然很难由神迹之间看出其中微妙的关连性来。”6/404
卡卫(A.E.Carvie)提及:“神迹与耶稣的个性及意识是绝对一致的,它不是用来证明神外在的能力,而是为要藉着神的独生子及世人的长兄--耶稣基督彰显出天父所赐与人的慈爱、怜悯和恩典。”10/51,52
格里夫·多马(Griffith Thomas)最后总结说:“今天对我们来说耶稣,本身就是一个大神迹,我们的思路应该由耶稣演变到神迹,而非由神迹到耶稣。”47/49
3B.早期犹太人的见证
史涛弗(Ethelbert Stauffer)在《耶稣与他的故事》(Jesue and His Story,Alfrde A.Knopf公司,1960年出版)一书中写道:“我们从犹太人的律法及史籍中找到很多有关耶稣行神迹的资料。”
“约在公元95年左右,利达人海兰奴的儿子,也是犹太人的教师以拉结(Eliezer ben Hyraanus of Lydda)曾谈到耶稣的神奇妙术。”45/10
“约在同一时期(公元95-100),我们又发现有文字记载:‘耶稣行使魔术,领以色列人误入歧途。’”(录自撒都该人文献,Sanhedrin 43a)。45/10
“约在公元110年左右,巴勒斯坦的犹太人中起争论,辩及奉耶稣之名求神医治疾病是否可行。”45/10故奉耶稣之名去病正说明耶稣亲自行过这一神迹。
另外我们从罗马皇帝朱利安(Julian of Apostate,公元361-363年)所著反基督教的作品中,也可略知耶稣能行神迹之事。朱利安乃当时压迫基督教最烈的罗马大帝,他写道:
“耶 稣……已被人歌颂有三百年,可是他一生中并未行过任何伟大闻名之事,只不过是在伯大尼的乡村中,治愈瘸腿的、瞎眼的以及为被鬼附之人驱鬼而已。”41/133朱利安皇帝在攻击耶稣时,却无意地承认他有行神迹的能力。
4B.平息指控
兰姆(Bernard Ramm)说:“如果神迹是人类感官可以感觉到的,那么他们就成为可以见证的事实。如果这些神迹被很实在地印证过,那么任何有关文字记载都与我们个人眼见一样的可靠。”34/140
耶稣的许多神迹都是在众人面前行的,可供怀疑者明察细究。现在让我们首先来看看圣经中有关耶稣使拉撒路复活的记载。
兰姆(Bernard Ramm)观察说:“如果约翰真的看见拉撒路由死里复活,于是在记忆犹新的情况下来,将此事忠实地记录下来,那么读约翰的见证就如我们亲眼看见一样。”34/140,141
论到拉撒路由死里复活一事,我们要注意反对基督的人亦不否认这个神迹,他们只是想要在所有的人都归信他之前把耶稣杀了(约翰福音十一章48节)。
因此根据沙夫的意见,凡与耶稣同一时代的人,这当然也包括了反对他的人,均一律能证明耶稣有行神迹的能力。只是他的仇敌把这种超自然的能力归诸撒但,信他的人则将这种能力归诸于神(马太福音十二章24节)
在回答以上之指控时,耶稣回答说:“凡一国自相分争就成为荒场,一城一家自相分争,必站立不住。若撒但赶逐撒但,就是自相分争,他的国怎能站得住呢?”(马太福音十二章25,26节)
根据所看见的事实与证据,我们发现福音书中所记载的神迹不会因异教之夸张及迷信所行出的异能而受损。不错,有些神迹是假造的,但这并不证明一切的神迹都是假的。
神迹之所以难为人所接受,乃是因为它违反自然律的缘故。根据李德尔先生的解释(Paul Lirrle),自然律不能生出神迹来,它只能描述神的创造。当讨论耶稣行神迹时,我们必须知道这是神出现而改变事物之常规所致。
神迹乃是神与人交通的一种方法,所以整个问题的关键乃在于信不信神的存在。
格里夫·多马(Griffith Thomas)针对这点作进一步的解释说:“如果我们接受封闭式的科学理论,只相信自然界的统一性及连续性(Uniformity of Continuity),而不相信神有突破自然律的能力,那么神迹对我们来说自然是不可能发生的了。神迹既不可能发生,那么行神迹的耶稣也自然不可能存在了。所以问题不在探讨神迹的证据,而是要先决定我们对神迹所持的立场。”47/52
李德尔(Paul Little)在《你为何要信》(Konw Why You Believe,Scripture Press,1967)一书中说道:“科学只能说明神迹违反自然界的因果律,它却不能‘禁止’神迹的发生。因为自然律不能创造事物,因此它也无力禁止事物的发生。”23/125
沙夫(Philip Schaff)解释自然律时说:“真正的神迹是超越自然的,但却不违背自然…它们彰显出自然界中更高的一个律,因此较低的自然律也必须遵守此律。”41/92
下面我们将引用布卢德(John A.Broadus)及卡卫(A.E.Garvie)的话作结论:
“且信福音书中的记载为真……如果拿撒勒人耶稣并未行过神迹,那么他就是多次撒谎了。我们要不就相信,他所说的话从没有人说过,批评家从他身上找不出可指责的错误来……且行过许多神迹,要不就相信他个撒谎家。”11/72
卡卫说:“……基督即为神的儿子,来到世间为要拯救人类,却不行神迹,那这实在要比叫我们单纯相信福音书中的记载更难。”11/73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